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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他人怎么处罚(被胁迫的算是共同犯罪吗?)

743人浏览   2024-05-02 12:10:36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那么,被胁迫的算是共同犯罪吗,如何定罪处罚?

网友咨询:以揭露隐私相威胁而被迫参与犯罪的人算不算胁从犯?

律师解答: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
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
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是版在暴力直接威胁下,如持刀威胁等情形下,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不构成胁从犯,属于无罪;
如果是应用精神压迫的暴力威胁,行为人构成胁从犯;
如果只是以非暴力的隐私相威胁,行为人构成共犯,而不是胁从犯,一般是从犯,甚至可能是主犯。

马襄平律师解析: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共同犯罪实施行为:

实行行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无异于单独犯罪。而在具有两个以上的实行犯的场合,并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独立地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其行为结合在一起而符合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即可。

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