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司法鉴定通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进一步优化司法鉴定程序;
2、进一步健全司法鉴定防错纠错机制;
3、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等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条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第九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