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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枪,刑不刑?

409人浏览   2024-03-01 09:51:35

非法持枪,刑不刑?

枪支、弹药属于危险且严格管控的物品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

让检察官带您看看“刑不刑”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后,对被告人崔某某居住的住宅楼依法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崔某某主动将其持有的7.62mm口径半自动步枪和单筒猎枪零部件(拼装后是一支单筒猎枪)及106发猎枪弹交出。上述枪、弹系被告人崔某某替其弟弟崔某(已于2016病亡)代为保管至案发时。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崔某某非法持有的五六式7.62mm半自动军用步枪和单管猎枪均为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猎枪弹可配合上述单管猎枪击发使用。崔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检察官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地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包括明知是枪支、弹药而帮助他人代为保管的行为)。

枪暴无小事,我国对枪支、弹药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持有枪支也具有潜在的危险性,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非法持有枪支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如果有购买零件自制、受赠或长辈遗留的枪支,即使目的不是使用,仅仅是留念、把玩或者欣赏,也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及时主动上交公安机关或者联系检察机关,不得擅自处理,否则面临的将是“真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