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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你我他——失业保险

100人浏览   2024-07-27 10:02:08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申请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方式?

答:方法一:微信、支付宝等关联“电子社保卡”的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

方法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atic1.haohuo.net/uploads/images/1997142/1997142_tf.click.com.cn data-track="6">方法三:经办窗口办理,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选择到最后参保地、省内户籍地(统称属地)或就近(非属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提出申请线下办理。

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沂河新区1809元/月(今年十月份实施)。

4、失业保险金可以享受多长时间?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共同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核定3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核定18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核定24个月失业保险金。

5、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待遇?

答: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时,前次失业时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现行标准不一致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6、失业时忘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补领吗?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取消了60日的申领期限,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随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7、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由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8、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面临退休有什么政策?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由其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地继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9、丧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答: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