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铺面租赁合同(商业街商铺租赁合同)

100人浏览   2024-08-06 11:46:43

商业街商铺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帐 号:工商银行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以及依其他约定取得使用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座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平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期叁年,自20XX年2月18日起至20XX年2月17日止。乙方每年租金必须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年租金(即每年的1月18日),每壹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28000.00),另外,门面押金壹万元整。合同期满,门面无损坏、无欠费无息退还。

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关于房屋出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门面,且扣除违约金。

第三条、租赁期满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面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四条、合同期间,门面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包含: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门面维修费及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等。

第五条、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门面。不得以出租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乙方在前任承租方汪绒、徐芳手里改租,经三方当面证实(甲、乙双方和前任承租人)。乙方接手门面,只有交纳前任剩余门面租金和押金改签,没有发生转让费。购买

折旧电器设施属公平交易行为。

甲、乙双方只存在单纯租赁关系,如证实有转让费,本合同自行终止,属乙方违约。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另租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贰万元整,还应赔偿对乙方在门面装修的全部损失。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应无条件自愿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并扣除剩余房租,终止合同,无条件退场。

第八条、续租

1、合同期满,如出租方自需门面,则承租人无条件退场。

2、该门面如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如同等条件下乙方不能承受门面续租要求,则乙方无条件退场。

3、续租或解除合同双方需要提前90天重新签订合约。

第九条、合同中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经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承租门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合同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前任承租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