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A君就很烦恼,父母身故后,小A君欲将父母的房产继承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到公证处咨询办理时,发现作为独生子女的他,竟然不能继承其父母的全部遗产。
反而要牵涉到其父母亲的兄弟姐妹,甚至他的堂兄弟姐妹,这令小A君十分为难。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小A君的家庭情况
公证员
小A君,你父母是哪一年结婚的?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登记在谁名下?
我是独生子女,父母好像是在1983年结婚,房子2003年购买的,登记于2004年11月,登记在我爸爸的一个人的名下。
小A君
公证员
你父亲什么时候过世?父母亲是否有留下遗嘱?你父亲过世时,爷爷奶奶是否健在?你的父亲有几个兄弟姐妹?
我父亲在2007年底去世,我爸妈没有留下遗嘱,我父亲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奶奶在2008年底才去世的,我父亲加上他自己有四个兄弟姐妹,我大伯也是2007年去世的。
小A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图解小A君继承份额
小A君的困扰并非个例,
继承权公证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专业,
了解继承权公证对实现财富的代际传承,
非常有必要。
什么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对继承人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对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进行证明的活动。
继承权公证的种类
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是否订立遗嘱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公证和法定继承权公证。
法定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嘱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遗嘱继承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继承人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继承权的标的
1
动产
如存款、股票、债券、汽车等
2
不动产
如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等
3
虚拟财产
如手机号码、淘宝店铺等
在哪里办理继承权公证?
遗产为动产的,可以选择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
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
不过,对于福州市来说,上述“所在地”的概念并非仅限于某个辖区,即公证机构可以受理全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县、区的继承公证事项。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财产证明;
6、其他与继承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嘱公证书、工作履历表、族谱等)。
温馨提醒:继承权公证办理程序复杂,个案情况不同,有的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放弃继承等,调查取证和事实核查也是其中重要的工作,让很多继承人望而却步、无力从之。
因此,建议提前致电公证处咨询沟通,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提高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