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本科目核算的内容
日常主要核算与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二、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的内容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虽然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但不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2)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和进口关税等也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通常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中。
三、本科目相关会计处理
(1)发生业务,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以上XX)税
(2)实际进行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以上XX)税
贷:银行存款
(3)收到财政返还的原计入本科目的各种税费:
借:银行存款
贷:税金及附加(冲减本科目)或其他收益
四、会计处理特殊情况
注意印花税科目,需要预计缴纳时,贷方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无须预计缴纳时,贷方记入“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