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事,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是刑法众多犯罪中较为争议的犯罪。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要符合两点:一是主观上是故意的;二是行为造成的情节严重要达到相关的规定。那么寻衅滋事罪最高判多少年呢?
一、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1、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二、寻衅滋事罪判多少年: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一般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