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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已出台 奖金正在向你招手噢~

0人浏览   2025-04-17 21:40:00


自2023年5月起,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出台《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奖励实施办法》。奖励办法已经发布实施,河口边境管理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政策宣讲,及时向举报人兑现奖励经费,截至目前,累计兑现举报奖励经费数万元,破获各类案件数十起,有效维护了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案例一,某边境派出所辖区群众在生产劳作期间,先后发现在边境铁丝网附近有编织袋装载的不明物体,疑似为涉私货物,随即将情况向派出所汇报。经派出所联合县打私办共同核实,确认不明物体为走私入境的冻品,经称重,货物共7.5吨,专业部门鉴定,案值为22.5万元。根据《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250元举报奖励。



案例二,河口边境管理大队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查获一起妨害国(边)境类案件,抓获嫌疑人4名。接到群众举报后,河口边境管理大队民警迅速进行分析研判,迅速出动,在接头地点将4名嫌疑人全部抓获。根据《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报给予举报人3000元经费奖励。



案例三,某群众向某边境派出所反映,某村寨内的越南媳妇在他人运送下偷渡出境,现已办理合法证件返回家中。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派出所随即安排警力上门核实,初步查明越南籍人员违法犯罪事实,并将运送人员抓获到案。根据《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500元经费奖励。



警方提示:




遵纪守法,人人有责!凡隐瞒、包庇、参与涉边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处理。对主动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边违法犯罪的人员,一律予以举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非法出入境

1.根据群众举报,一案查获5名以下偷渡人员的,给予500元-2000元奖励;一案查获6至10名偷渡人员的,给予2000元-5000元奖励;一案查获11至20名偷渡人员的,给予5000元-10000元奖励;一案查获21名以上偷渡人员的,给予10000元-20000元奖励。

2.根据群众举报,一案抓获5名以下运送者的,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一案抓获6至10名运送者的,给予5000元-10000元奖励;一案抓获10名以上运送者的,给予10000元-30000元奖励。

3.根据群众举报,一案抓获1名组织者的,给予2000元奖励;一案抓获2名组织者的,给予5000元奖励;一案抓获3名组织者的,给予10000元奖励;一案抓获4名以上组织者的,给予10000元-30000元奖励。

4.根据群众举报,每抓获1名境外组织者给予5000元奖励。

5.根据群众举报,每打掉1个藏匿、中转、容留窝点,给予5000元奖励。

6.举报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每查证1起奖励1000元


(二)非法务工、非法居留外籍人员


1.根据群众举报,每查获1名非法务工、非法居留外籍人员,给予200元奖励;

2.举报容留、藏匿非法居留的外籍人员,每查证1起奖励1000元

3.举报协助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每查证1起奖励1000元

4.根据群众举报,每查处1家“三非”人员非法中介或非法劳务公司的,奖励5000元

5.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三非”人员用工单位或者个人的,雇佣人数不足10人的,给予2000元-5000元奖励;雇佣人数为10人以上的,给予5000元-10000元奖励。


(三)走私违法犯罪


1.根据群众举报,每查获1起案值不足5万元的案件,给予500元奖励。

2.根据群众举报,每查获1起案值5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案件,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

3.根据群众举报,每查获1起案值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的案件,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

4.根据群众举报,每查获1起案值2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案件,给予2000元-5000元奖励。

5.根据群众举报,每查获1起案值50万元以上的案件,给予5000元-10000元奖励。

6.根据群众举报,查获无法估值的案件,给予500元-5000元奖励。

7.根据群众举报,查获无法定性为走私案件的非法运输类案件,可以参照走私违法犯罪案值给予对应奖励。


(四)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跨境赌博


1.根据群众举报,每查获1名跨境电信诈骗和跨境赌博人员,奖励200元;每查获50张“两卡”或者5件(套)电子设备等物资的,奖励200元不足50张“两卡”或者5件(套)电子设备等物资,按照50张“两卡”或5件(套)电子设备给予奖励。

2.根据群众举报,查获电信网络诈骗窝点或者帮助境外赌诈团伙转移资金、招募人员的,根据案件查获人员数、收缴资金、赌具等情况,视情给予1000元-10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河口边境管理大队:0873 3422741

河口城关边境派出所:0873 3421110

桥头边境派出所:0873 3571110

南溪边境派出所:0873 3531110

龙堡边境派出所:0873 3582110

坝洒边境派出所:0873 3501110

瑶山边境派出所:0873 3551110

新街边境派出所:0873 3561110

水上边境派出所:0873 3555110

老范寨边境派出所:0873 3541110


备注: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部门以及在其他公务活动中发现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含联防员)。




来源:“河口警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