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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首年”:金融消保走向系统化和精准化

0人浏览   2025-03-14 11:21:00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周妙妙 深圳报道

3月以来,深圳、江苏、重庆、福建等多地部署开展2025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当金融机构在"3·15"的节点回顾2024年的消保成绩,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首年”带来的消保格局变化也“跃然纸上”:金融消保的内涵逐渐丰富,在增强“金融为民”底色的同时更具系统性和针对性。

一方面,“大消保”格局的逐渐形成推动金融消保监管和金融机构消保都更具系统性;另一方面,在“金融为民”的主基调下,消保工作也开始破解更多细分场景中的金融服务难题。

系统性:构建“大消保”格局

一名金融机构消保负责人的一天会是什么样呢?可能是负责产品和服务的消保审查、内外部投诉管理、消保联席工作、服务管理工作、统筹投诉处理工作、建立消保规章制度、牵头组织宣教活动等多线程任务。

这也是“大消保”时代下的工作常态。消保工作本质上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对于一家金融机构而言,消保贯穿于产品和服务从设计、交付到售后服务的全流程,关乎更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一个社会而言,金融消保关乎社会、金融稳定。

金融消保也成为一项常谈常新的工作,面对着众多充满挑战的新课题。在现今的数字时代,打着“投资理财”幌子的骗局、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花样”频出,且变得更为隐蔽和具有针对性。

这需要监管构建起一套更高效系统的工作协调机制。自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后,金融“大消保”格局逐渐形成,消保工作的统筹变得更加系统化。

记者发现,“大消保”是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完成后开始频繁出现的概念,也是落实金融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

为加速构建“大消保”格局,去年初,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发文称,要推动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作机制;研究制定统一适用的政策措施等。

金融消保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后,消保监管效率得到大幅提升;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进一步畅通,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形成。

譬如,当前,金融消费者面临的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地具有跨市场、跨行业的性质,而监管通过发挥联席会议功能作用,研究推进跨市场、跨领域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重大问题治理举措,能进一步解决类交叉性、类金融产品监管协调不足的问题。

系统性也体现在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各项要求嵌入业务经营各环节、全流程,落实主体责任上。

同时,随着县域监管支局的统一挂牌,依托“四级垂管”架构,金融消保工作逐渐深入县域。此外,长期缺位的针对金融消保的专门性立法,也将适时制定。

针对性:场景、群体细化

除了强化纠纷多元化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非法金融中介活动,加强风险提示和宣教之外,消保更底层的内涵是“金融为民”。

回顾近年来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主题,“金融为民”是一条贯穿的主基调。

但这一基调在今年尤为突出。记者了解到,今年的"3·15"金融消保宣教活动主题为“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主要展示两个方向的工作成果和举措。

在展示各地打击非法金融中介活动的经验或成果之外,还有一条便是宣传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金融机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民办实事的亮点举措。譬如,江苏金融监管局今年在部署开展消保宣教活动时,聚焦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为民办实事。

并且,这一趋势也使得金融消保工作更具针对性和精准化,具体体现在群体细化和深入场景等方面。

以深圳为例,去年,深圳聚焦境外来深人士消费、老年人支付环境等具体场景,组织开展深圳国际支付季活动,并发布微信支付优化跨境体验、现金零钱包创新、数币硬钱包创新以及支付示范商圈建设推进等四项便民成果。

针对老年人金融可得性问题,深圳推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无障碍改造以及手机银行、互联网银行等适老化改造;通过发放银行颐年卡实现高龄老人津贴无感申办、自动提标、线上认证。

在金融知识宣教领域,群体和场景也进一步细化。“一老一少一新”重点群体、县域成为多地金融教育宣传月的主要宣教对象和场景,以打通金融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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