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正创新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
□ 祝晓书 田杨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其核心是依靠群众自身力量就地解决矛盾。新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被赋予新的内涵,即通过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基层治理效能与治理格局得到优化,矛盾化解效率和公共安全韧性均有显著提升。但同时,社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与结构性矛盾叠加带来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治理体系的适应性和创新性。
基层承压亟待疏解。一方面,人口流动加剧和公共服务需求提升,另一方面,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纵向权责边界不够明晰,部分上级部门通过“属地管理”原则将责任下沉至基层,但相应执法权限和财政资源配套不足,导致基层承受较大治理压力。尽管各级政府在推动社区减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根本问题仍未解决,在不少地方,社区被当成基层政府的“腿”,对社区工作发号施令的多,主动靠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少,社区干部被迫将主要精力用于创建指标、做台账和整理档案,无暇深入群众,形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一是新时代治理对干部知识结构提出更高要求,但部分基层干部知识结构与治理能力存在差距。二是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与发展前景不佳导致人才流失。三是基层专兼职网格员培训不足,专业性不强,紧急任务处置过度依赖少数关键人员。四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亟待提高。
以数促治需要落地。一是数字平台投入与实际应用效果衔接不顺,预警信息转化为治理行动的效率有待提升。地方政府在数字基础设施和终端研发的投入不断增加,甚至陷入形式主义怪圈,面临数字治理应用平台使用率低、技术软件缺乏后续运维的双重困境,可持续性堪忧。二是数据共享机制仍存在壁垒,各政府层级和部门的数据格式、代码、安全能力各不相同,兼容性不足影响协同效率。三是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的平衡需进一步调整,特别应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数字服务“适老化”,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乡村善治尚需筑基。农村地区法治根基薄弱,农村地区依法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培育,村规民约规范化、普法实效性等需要进一步强化。调研发现,乡村普法存在普法工作人员少、普法经费难保障、普法形式单一、普法内容脱离群众生产生活等客观问题,普法实效性不强;同时,农村地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有待提高。
“枫桥经验”源于基层实践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也应回归基层治理的现实土壤。在探索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山东通过法治引领、技术赋能、创新治理模式和强化基层自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呈现出多重升级态势。一是法治引领实现治理体系规范化升级。山东各地通过完善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地方立法和乡规民约等措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全省建立市、县、乡“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852个,覆盖136个县(市、区),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与“一揽子”化解。二是技术赋能推动矛盾化解智能化升级。山东高度重视技术赋能以及基层“数智化”治理落地应用。各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智能化社会治理平台,整合服务热线信息与网格员实时数据,通过深入分析处理,实现对治理对象和事件的精准识别、定位与预测。三是模式创新实现基层治理动能升级。山东多地创新治理模式,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如威海积极探索“红色物业”和“信用积分”治理模式,促进居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有效破解“靠法律惩戒代价高、靠道德约束力度弱”的难题。四是组织建设构筑社会参与网络升级。山东积极构筑多元参与网络,完善基层自治组织。目前全省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6万余个,人民调解员26.2万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万余人,形成遍布城乡、协调联动的立体化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财富,其实践路径需与时俱进地持续拓展,以满足社会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搭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进一步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基层治理各环节。坚定贯彻党的全面领导方针,构建社区“大党委”体系,提升基层矛盾治理的覆盖范围与影响力。设立红色服务站点,推进“有事找支部”项目,构建在职党员联系住户制度,通过让党员挂牌亮身份、担任志愿者等形式,强化党员的身份认同感与责任感,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更新治理理念,提升基层治理底蕴。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枫桥经验”提供全面的法治保障,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培养,确保其在处理社会问题时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教育,培育基层德治文化,提升社会治理的文化底蕴和道德力量。从解决具体问题的“共同利益”导向,转向注重培育“共同意识”导向,充分发挥社区治理共同体作用,提高居民主动自助和互助意识,增强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参与积极性。
升级治理技术,整合基层治理资源。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技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转变,提升治理的精准度和可预见性。继续推进智慧化治理体系的建设,继续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化监管系统等平台和项目的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在强化科技支撑的同时,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和信息安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层级、部门、地区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治理决策的数据支持能力。
优化治理流程,提高基层治理质效。强化诉源治理和矛盾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和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整合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全覆盖的便捷的社会治理服务,减少办事的时间和成本。简化和优化基层治理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和透明,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透明度,以便公众能更好地理解、参与和支持政府决策。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确保党委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同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多方协作机制,合理配置各类治理资源,拓宽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实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将更多的基层事务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交由群众手中,激发社会各界的治理活力,筑牢和谐稳定的新时代基层治理根基。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