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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是什么

471人浏览   2024-04-10 08:36:51

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关系问题。分税制较好的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

分税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按税收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

分税制是各国普遍施行的预算管理制度。我们国家分税制的基本框架是在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中建立起来的(财政包干制——分税制)。

1980的财税改革,包干制1980-1994,主要是放权让利,调动积极性,培育市场主体,让经济充满活力。但也造成市场分割,地方保护主义;恶性财政竞争;区域差距扩大等。包干制导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双降。

1994年,中国开始实行分税制,主要内容有:收入按税种划分;支出按事权划分;实行税务机构分设、税种分征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返还和补助额等。

一,收入划分

1,中央预算固定收入: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上缴利润、证券交易印花税等。

2,地方预算固定收入: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缴利润、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农业税(已停征)、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增值税2016年5月之前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中央50%、地方50%。资源税中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其他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

二,支出划分

1,中央财政支出

中央财政支出按事权划分为: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由中央财政安排的支农支出,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等各项事业费支出等。

2,地方财政支出

地方财政支出按事权可划分为: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三,税务机构设置及职责

分税制实行国税和地税分征。国税局直接负责征收中央税和共享税,中央收入不再受地方收入的影响。地税局只负责征收地方税,其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再与中央分享。

四,税收返还和补助额

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如若1994年以后中央净上划收入达不到1993年基数,则相应扣减税收返还数额,递增率是用环比计算的全国增值税、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上述两税全国平均每年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原上解地区返还额为现上解额与原上交收入之差额。原补助地区返还额为现上解额与原补助额之和。

补助包括:体制性补助、专项性补助、特殊性补助。体制性补助:对于核定支出基数大于核定的收入基数的地区,其收支差额由中央财政给予体制性补助。专项性补助:中央对地方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项目给予专项性的补助。特殊性的补助:地方遇到特大自然灾害、社会动乱等,无力应付时,中央可给予特殊性补助。

分税制的真正涵义在于中央与地方财政自收自支、自求平衡。当今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分税制。至于实行什么模式的分税制,则取决于三个因素,即政治历史、经济体制、以及各自遵循的经济理论。我国正在推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尚不够彻底和完善,但是,把过去实行的财政大包干管理体制改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仅初步理顺了国家与地方的关系,而且调整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