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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竟又入职作案,男子贪“芯”非法获利134万元获刑4年

0人浏览   2025-03-16 14:35:00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罗鹏 石双

男子杜某利用职务便利,盗卖自家公司的芯片400余片。担心盗窃行为被发现,他离职“避险”后,发现盗窃一事竟没有东窗事发,男子再度入职公司盗卖芯片1300余片。

近日,经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违法所得19927元予以追缴,责令退赔132万余元。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杜某两次盗卖芯片,从中非法牟利134万余元,结果充值游戏挥霍一空,最终自己身陷牢笼,令人唏嘘。”3月16日,点军区检察院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

庭审现场

员工盗卖芯片后离职“避险”

2019年6月,“95后”的杜某入职宜昌某科技公司,从事仓库管理员工作,负责保管运输CPU芯片等物料。工作中,杜某了解到生产用的CPU芯片价值高、体积小,又便于携带,萌生了盗走变卖的念头。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8月,杜某利用职务便利,将立体仓库中装有CPU芯片的静电箱调出,用卫生纸将10片散装CPU芯片包裹后带回办公室抽屉存放。随后,通过网络联系卖家,将CPU芯片伪装卖出,非法获利8650元。

初次盗窃未被发现,杜某的犯罪行为渐渐“升级”。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杜某多次将芯片与托盘一同装入黑色塑料袋,藏于宿舍。随后,又分批售卖共计400余片CPU芯片。

“售卖中,杜某为求得最大获利,多方寻找买家,非法获利52万余元。”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2023年4月,杜某因为心生恐惧,担心盗窃行为被发现,于是主动从公司离职。

百余万元账款被挥霍一空

过了几个月,杜某发现自己盗窃芯片的事情,公司竟没有发现。此时,贪念又涌上心头。

2023年12月,杜某重新入职该公司,仍从事仓库管理员工作。此时,CPU芯片存放处改为未上锁的潮敏柜,杜某将1300余片CPU芯片连带托盘全部装入静电箱带出公司,并先后十五次将CPU芯片全部卖出,非法获利81万余元。

“蚂蚁搬家式的盗窃,最终掏空了公司的仓库。”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6月,因公司生产需求,仓库已无CPU芯片的事实无从隐瞒,杜某主动向仓库经理汇报称“CPU芯片被盗”,企图“瞒天过海”。

公司随即报警。民警调查后,很快发现了其中的“蹊跷”:月工资只有几千元的杜某,银行卡和网络支付平台上的资金流水十分“惊人”。而且,在公司的监控中,也多次出现杜某独自在仓库徘徊的身影。

被盗现场监控截图

面对询问,杜某声称“自己在游戏中做兼职,通过买卖游戏装备、游戏币、游戏账号赚钱,所以每月流水数十万元”,企图尝试掩盖自己盗卖CPU芯片的真相。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在查清杜某的犯罪事实后,他被警方刑事拘留。

“经查,杜某多次窃取CPU芯片共计1745片,市场价值177万余元。他盗卖后,共非法获利134万余元。”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杜某将绝大部分获利充值游戏用于“鉴宝”,钱财也在网络中挥霍一空。

助力企业追赃挽损40余万元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经审查认为,杜某在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窃取公司财物并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1月2日,点军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杜某提起公诉。2025年2月25日,当地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目前,我们和相关部门一起,已为企业追赃挽损40余万元。”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为护航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纾困,案件审结后,他们还主动走访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针对经营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目前,企业根据相关建议,全面梳理管理漏洞,严格进行权限分离、智能监控、定时盘存等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员工法治警示教育,筑牢“人防+技防”监管防线。

承办检察官提醒,突破法律底线而谋取的财富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一念之贪终将吞噬人生,市民群众切勿被贪欲蒙蔽沦为囚徒。同时,企业也应加强管理监督,防止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造成财产损失。

(通讯员供图)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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