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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利器” 社会治理“良方”

0人浏览   2025-03-29 17:05:00

来源:人民网

“您听,电梯安静了,维保师傅每周都来‘体检’,咱上下楼心里踏实。”近日,在陕西省富县某小区,业主王大爷轻拍着崭新的电梯控制面板,笑声爽朗。

从排查线索到制发检察建议,再到提出整改意见、跟进安装进度,电梯安全牵动着群众感知社会治理效能的“末梢神经”。这是陕西检察机关延伸检察职能,以检察建议助推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2023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632份,其中792份受到各级领导肯定,推动建立长效机制409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到期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

有力推进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三险全缴,教师安心。”今年3月8日,安康高新现代幼儿园园长林美姿挥动着社保缴费单,眼角眉梢尽是欣慰。

作为一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安康高新现代幼儿园教师队伍有50余人,超九成是女性。过去,因运营成本高、教师流动性大等原因,长期未给女教师缴纳社保。

转机始于一份检察建议——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全市209家民办幼儿园4341名女教职工存在社保“空白区”,随即联动人社、教育等部门开展“护薪行动”,推动有关部门对全市209家民办幼儿园4341名女教职工的参保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人社、税务、教育等部门协同开展参保扩面行动,

推动有关部门将参保情况纳入民办幼儿园年度分类定级评估体系。

像这样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从检察机关监督办案入手、促进一方治理的例子还有很多。近年来,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以检察建议助推相关部门尽主责、补缺位,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合力,已成为共识。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2022年4月,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平安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提出4个方面13条措施,3次召开全省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社会化办理工作格局。2023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承办的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须达到100%。

2023年3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抓好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作出规定,要求各地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体系,作为平安建设督导和法治督查事项”。2024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与省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明确“省检察院制发的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大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检察建议,应当抄送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省检察院提请,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均将检察建议办理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范围,作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督查事项,有力推进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交通、住建、民政、应急管理、金融监管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完善加强行业监管的制度机制110多项,有效凝聚协同共治合力。

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含金量”

检察建议刚性落实的难题得到解决后,陕西省检察院在实践中又有了新思考:检察建议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提升检察建议的“含金量”。

“现在哪些证明能开、哪些不能开,墙上清单写得明明白白,再也不怕‘背锅’了。”近日,商洛市商州区东店子社区党委书记刘勇指着新挂的《负面清单》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此前该社区常被要求开具房屋质量、人员失踪等违规证明,检察建议的介入让“小证明”不再“糊涂开”。

2023年,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医保诈骗案时发现,某村委会未经核实就为虚假伤情证明盖章,导致医保基金流失。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任品婷带队调查发现更严重问题,全市7个县区普遍存在违规开具“意外伤害证明”“人员失踪证明”的问题。调研还发现基层存在用章混乱的问题。

“基层证明乱象必须源头治理。”2024年3月,商洛市检察院召开市县联动听证会,邀请纪委监委、民政等部门共商对策,并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对基层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文件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有关主管部门随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明确证明事项清单、统一证明模板、规范用章流程,建立“用章三级审批+登记留痕”制度。

整改撬动更大治理——针对发现的惠民补贴违规领取问题,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专班开展清查,检察机关跟进监督追回违规领取的惠民补贴482.3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检察建议更具“含金量”和刚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坚持对检察建议制发和落实情况进行双月分析、季度通报、半年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跟进指导;邀请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和专家学者参与评选优秀检察建议和检察建议优秀办理件,形成正向激励,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转变。

“陕西检察机关将检察建议作为助推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紧贴监督办案,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借助外力,推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陕西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推动检察建议护平安促治理

当商洛的检察官为“糊涂章”奔走时,数百公里之外的蒲城县,一场针对“养老钱”的保卫战已悄然打响。

“这些钱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绝不能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2023年12月,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邱某、冯某诈骗案时,发现某人力资源公司通过伪造劳动关系材料,为469人违规补缴养老保险,导致国家损失656万元。随着调查深入,一个跨省作案的“骗保链条”浮出水面:邱某团伙以“代缴养老”为噱头,将虚假用工证明转移至湖南、江西等地补建账户,再转回陕西申领养老金。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5月向市级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提出“深化专项整治、严管中介机构、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法治宣传”4项建议,并附具体案例和数据分析支持。

检察建议迅速转化为落实行动。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严查125家人力机构、清理68名虚假参保者,同步优化了审核流程,筑牢社保“防火墙”。

“现在每月都要交叉检查台账,风险点一目了然。”蒲城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说。

当幼儿园教师在社保卡上看到足额缴纳记录时,当村民不再为开具证明东奔西跑时,当老人每月按时收到养老金时,这些微观改变正在汇聚成护平安、促治理的磅礴力量。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既是法律监督‘利器’,也是社会治理‘良方’。陕西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行案件化管理,着力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协同配合,同题共答,合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说。(孙立昊洋、郝雪)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