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治市人民医院在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的同时,对已收取的门诊诊疗卡预交金予以清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清退范围
此次清退的门诊预交金,指患者在长治市人民医院门(急)诊就诊时,预先存入诊疗卡,尚未使用的费用。
以下情形不在清退范围
1.放疗、化疗、口腔正畸、血液透析、产检等按照疗程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预交的费用;
2.单位或团体预交的体检费,以诊疗卡形式发至个人手中的额度;
3.实施日间手术的患者,术前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尚未结算的资金。
4.因其他原因尚未结清费用的预交金。
清退时间及地点
时间:集中清退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
地点:长治市人民医院2号楼一楼门诊大厅,门诊收费处6号窗口。
注意事项
1.患者携带诊疗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市医院门诊大厅人工收费6号窗口办理退还门诊诊疗卡预交金业务。
2.若诊疗卡已丢失,需先在收费窗口办理挂失手续,再办理退费手续。
3.若患者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亲自来院,可由代理人持患者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355—2066211、0355—20665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来源:长治市人民医院)
编辑:邢璐霞